童车产品是涉及到儿童安全的产品

发布时间:2017-09-06 作者:admin 浏览量:4466

童车产品是涉及到儿童安全的产品,我国有关部门已经颁布了《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且推出了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可能地保护儿童的生命和健康,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玩具安全的概念是儿童在正常使用或可预见的合理滥用下,大限度地避免因玩具自身的某些缺陷给儿童造成伤害,这些缺陷可能来自设计、制造工艺或者制造材料。


查验关键部件按照有关规范,涉及到安全的童车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和其他玩具车辆。这些车辆有的主要是由成年人推扶的,比如婴儿推车。有的主要由儿童自己操纵,比如儿童自行车、三轮车等。这些车辆不仅带有一些小的部件,更有诸如折叠扶手、传送皮带等功能性部件,这些部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出现故障,不仅会影响车辆的使用,严重的还会对孩子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所以,消费者在购买童车类玩具时应该特别注意对以下关键部件进行查验。


折叠机构:按照有关标准具有手柄或其他折叠机构部件的玩具推车、玩具四轮婴儿车、玩具摇篮车及类似玩具,如果手柄或其他结构部件可能会折叠而压在儿童身上,应有一个主要锁定装置和一个副锁定装置,两个装置应该直接作用于折叠机构上;当玩具车安装好后,至少其中一个锁定装置应能自动锁定。在购买时,消费者不仅要查验是否有足够的装置,同时还要仔细查验它们的质量。曾经就发生过儿童推车的扶手失灵使孩子的手被夹伤的事故发生。


传动链或皮带:乘骑玩具车的传动链或皮带,应该加保护罩使它不可触及,如果不使用工具保护罩应该不能够移开,比如自行车的轮盘、链条等。记者常常在一些小商品市场上看到完全不符合这一要求的儿童自行车,孩子好动、好奇心强,一旦把手伸进旋转的轮盘中后果不堪设想。


其他驱动机构:玩具的发条驱动、电池驱动、惯性驱动或其他动力驱动机构应该加以封闭,不应该露出可触及锐利边缘、锐利尖端或其他压伤手指或身体其他部位的危险部件。


制动装置:自由轮的机械或电动乘骑玩具应该有一个制动装置,一般在进行制动测试时,启动制动装置玩具移动的距离不应大于5厘米;大于等于30公斤的乘骑玩具,应该有制动锁定装置。


电动童车在不倾侧的情况下,放松开关,动力电源应该自动断开,使用制动装置时电源应自动切断。记者曾经见到过一辆放松动力电源后,还开出1米远距离的电动童车。这样的车在实际使用中一旦遇到下坡路、台阶等路段很容易发生事故。


按年龄购买适当产品另外,还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其一,在购买玩具自行车时,应该注意查验鞍座的较大高度标示,自行车的鞍管上应该有标示较小插入车架深度的标志,较小插入标记位于距离鞍管插入端(有效部分)较小2.5 倍鞍管直径的部位上。第二,电动童车的较大速度不应该超过8公里/小时。同时,要根据需要在购买童车的同时,购买相应的护具,比如保护性头盔等。


另外,购买童车时还要注意查看年龄组标识,按照孩子的年龄购买适当的产品,事实上这一原则适用于购买任何儿童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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